[摘要] 2006年全国尚有70个地级城市未建立廉租房住房制度,如今,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地形成。
这是制度建设的突破。
200
这是财政投入的跨越。
截至2005年底,累计用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约为1336亿元。
这是惠及民生的体现。
截至2005年底,仅有32.9万户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如今,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150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设工程呈现“加速跑”的趋势,越来越多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愿望也得以实现。
描绘政策蓝图:住房保障框架日趋清晰
有这样一份标志性文件,注定是要镌刻在中国住房保障历史上。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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