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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限购将有变化

房天下  2012-05-25 09:37

[摘要] 【搜房网讯】《房地产蓝皮书》的副研究员李恩平表示,预期2012年部分城市具体限购措施可能有所变化。而深圳楼市限购政策保持不变,规定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房。

【搜房网讯】《房地产蓝皮书》的副研究员李恩平表示,预期2012年部分城市具体限购措施可能有所变化。而深圳楼市限购政策保持不变,规定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房。  》》点击进入锦江半岛搜房狂 钜惠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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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

今年部分城市楼市限购条件可能有所变化

5月24日,中国社科院举行“2012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房地产蓝皮书》的副研究员李恩平做主题报告时发表上述言论。有关2012年房地产政策展望,他表示:

1.房地产政策方向:2012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将继续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调控政策将不断优化和提升,但调控难度也不断增大。巩固调控成果,抑制投机性需求仍将是本年度房地产调控中心任务。资本市场闲置资本充裕、可投资渠道少、套里需求大的格局难以根本扭转。抑制投机性需求仍将是本年度房地产政策调控的中心任务;自住性需求支持力度将逐渐加大,调控措施将进一步体现差异化、精准化。

预期调控措施将进一步体现差异化、精准化,再继续维持对投机性需求紧缩抑制政策的同时,对首套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将加大,对改善性住房需求限制也有可能逐渐松绑;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利益诉求差异,调控政策执行和实施难度增大。部分房企和地方政府面对市场低迷将不断寻求调控政策松绑,积极寻找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策突破,消极应对不利利益的政策实施,导致调控政策执行和实施难度增大。

2.若干代表性房地产政策展望:延续近年来的政策争论和政策试点,2012年一些重要的具体政策措施被广泛期待。

房产税:我们认为2012年不排除面向新增市场的上海模式或面向高端商品房的重庆模式在其他城市实施政策推广。但是考虑到房产税影响深远,所需的信息技术要求也较高,面向整体存量市场并以过渡持有房产作为征税对象的房产调节税很难在2012年出台和推广。

限购:我们预期2012年部分城市具体限购措施可能有所变化,如对首套住房定义放宽、对二套住房限购放开、对非户籍人口常住人口限购放宽,限购手段也可能从硬性的交易限制转向信贷限制。

住房保障:我们认为在2012年维稳政策基调下,住房保障体系将延续当前以建房补贴为主导的保障模式,但由于土地出让金锐减,各城市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筹资难度增大,相对于上年度,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将呈现减速态势。 》》点击进入赞成美林议价团 让房价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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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不叫停限购,个人住房信息6月起将实现联网

深圳楼市限购令会不会取消,何时取消,是当下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今年5月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黄珽做客电台“民心桥”节目时表示,自国家实施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以来,深圳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包括限购、限价、加大保障房建设等,均取得明显的调控效果。至于何时会取消限购政策,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按住建部今年初的部署,包括深圳在内的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要在2012年6个月实现联网,届时个人在这40个城市的住房拥有情况将一目了然。

这些城市包括: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省会或首府城市:广州、长沙、福州、济南、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郑州、武汉、海口、成都、昆明、西安、贵阳、西宁、石家庄、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南宁;

其他城市:深圳、大连、宁波、无锡、苏州、厦门、温州、青岛、北海、三亚。

2010年下半年,住建部在启动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40个城市包括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和极个别一些比较大的地级市。

2012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机关工作会议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房地产调控取得一定成绩,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要求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末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2012年3月5日,温家宝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将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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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购令细则:

深户家庭可买2套房,非深户家庭限购1套房

深圳限购令细则已颁布实施一年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对限购政策的细则条款逐渐陌生,许多网友不买房的时候没有动力了解政策,可到了需要买房时,却由于对政策知之胜少,不知道自己买房资格是否受到限购条款限制。特此,搜房网记者把深圳限购令细则和政策解读做了一次梳理,以解网友们的疑惑。

深圳限购令细则回顾

2010年9月30日晚

深圳市发布“限购令”

2010年9月30日深夜,深圳市发布“限购令”: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房。

2011年3月2日

深圳规划国土委重申将继续严格执行“老版”限购

2011年3月2日,深圳规划国土委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市规划国土委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

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

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该委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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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深圳限购令政策相关购房问题

问:限购令出来之前已签订认购书但是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子怎么办?

答:根据深府办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的精神,考虑到该政策是于2010年9月30日晚出台,因此2010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之后(从2010年10月1日起计)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2010〕82号文规定;

问:购房者之前有和人联名买房,占1%的份额是否算有房产?

答:算。

问:如客户不符合新规定,但2010年10月1日前认购状态已列入国土局系统,此类型单位要如何操作?

答:2010年10月1日前在网上签订认购书和买卖合同的都可以。

问:新政策对商业和幼儿园物业是否同样操作?每户家庭购买是否有限制?

答:只限定住宅和商务公寓。

问:如果原来有房后来卖掉了,现在可以购置房产?

答: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经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

问:孩子已经满了18岁但是名字还在户口本上,是否受限?

答:根据深府办号文件精神,“家庭”的范围界定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岁已经成年,可以单独购买。不过单身深户只能购买一套房产,两套是以家庭为单位来限定的。

问:如果家里有一个成员为非深圳户籍,是否也可以购买两套房产?

答: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部分为非深圳户籍的均可购买两套住房(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家庭成员名下均可)。

问:境外人士在深圳购买房产受限购令限制吗?

答:境外人士在深购买住房仍按照原有的限外令政策执行。

问:购房人提交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是哪里开出来的?

答: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问:购房人在办理备案、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时,是否需要提交房地产产权查档证明?

答:无需提供房地产权查档证明。

问:二手过户的时间是否有调整?

答:为配合新政实施,二手房过户审查手续增加,因此二手房过户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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