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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障房供地落实前禁批高档房用地

环球网   2012-08-30 16:41

[摘要] 新华网太原8月30日专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提高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报批效率,及时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用地,该省要求在未完全落实保障房用地之前,各级国土部门不得向大户型、高档商品房项目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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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8月30日专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提高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报批效率,及时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用地,该省要求在未完全落实保障房用地之前,各级国土部门不得向大户型、高档商品房项目供地。

今年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4.23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00亿元。上半年,山西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0.33万套,基本建成2.22万套,竣工0.39万套,完成投资15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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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西将切实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做到应保尽保,审核备案后的供地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任务之前,各市、县(区)不得向大户型、高档商品房项目供地。对于已经批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用地合同中必须设置条款明确保障房配建比例、建设总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等内容;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项目,应当明确按照规定配建面积缴纳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内容。

此外,为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山西还将推进批而未用土地的利用和清查闲置土地工作,将清查出的批而未用的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同时,对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也要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

据介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从8月开始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各地将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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