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述地块在即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我局于2014年5月27日发布了绍市国土告字【2014】第5号《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开出让镜湖新区中心区07-03号、群贤路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4时止,上述二地块参加报名竞买人数均不足3人,根据《公告》规定,上述地块在即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有意参加上述土地挂牌的竞买人可按《公告》第五、六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公告》详见2014年5月27日的《绍兴日报》,也可通过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和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xztb.gov.cn)查询。出让文件资料可到国土窗口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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