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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改革红利 新工作大学生和困难家庭等可申请公租房

诸暨日报  2014-10-10 09:05

[摘要] 又一份改革红利来了,从10月1日起,《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将更好地解决困难对象的住房问题。

又一份改革红利来了,从10月1日起,《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将更好地解决困难对象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出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公租房对象分为四类,一类为原廉租房对象;第二类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类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第四类为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低保、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以及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先配租。

《办法》规定,通过租补分离,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对拒不缴纳租金的对象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强制进行清退;对违法应受处罚的对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三种手段强化退出机制,一是行政处罚手段,对擅自转租、欺骗手段进入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停止行政给付手段,对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三是民事途径,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办法》规范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着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并轨运行,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据了解,今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516套,目前工程主体已完工。从10月8日开始,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可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申请对象可以到暨阳街道办事处、陶朱街道办事处、浣东街道东盛社区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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