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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违建拆除土地闲置 农村宅基地空置咋处理?

绍兴日报   2014-12-24 08:51

[摘要] 土地一头连着国计,一头系着民生。国土资源局作为土地资源的“管家”,既要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又要合理开发建设,“如何协调好这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就是我们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勇说。

土地一头连着国计,一头系着民生。国土资源局作为土地资源的“管家”,既要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又要合理开发建设,“如何协调好这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就是我们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勇说。

动员社会力量及时举报各种违法用地行为

问:今年以来,“三改一拆”被作为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像最近实施的森海豪庭违法建筑破拆行动,受到许多老百姓的好评与支持,但我们也看到,全市范围内还有很多这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未来解决这一现象是否有长效机制?

答:不可否认,受利益驱使,我市部分地方违法用地多发高发客观存在,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所以在坚持阶段性集中整治的同时,更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常态化的源头防控上来。

根据职能,国土部门重点是对集体土地上建造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查处。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如果违法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我们作出没收地上建(构)筑物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反之则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并协同属地政府抓好处罚决定的执行。

要做到长效管理,重点是要在3个“严”字上做实做深文章:一是源头严防。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普法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用地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镇村干部的一线作用,扩大违法用地发现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及时举报各种违法用地行为,形成全社会防控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二是过程严管。加强日常动态执法巡查,落实违法用地发现、制止、报告、处置、责任追究等有效管理机制,不断前移执法关口,提高执法监管的效能。三是后果严惩。借助卫片执法、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市)创建,对顶风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果断拆除,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涉嫌土地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今年1~11月,国土部门共组织开展动态巡查13526次,发现违法用地534起、面积2017.3亩。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全市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09起、面积1876.35亩,拆除或没收构建物28.86万平方米,并对59名土地违法责任人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对10名涉嫌土地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建拆除后的土地要“管得住”“用起来”

问:一边是违建情况时有发生,另一边却是被违建拆后的土地被闲置,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出现许多杂草丛生的废弃地带,请问国土部门对这些情况有没有相应措施?

答:拆后土地利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根据土地类别和规划符合状况对症下药,采取相应对策。同时,拆后土地利用也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如何使这些土地利用效益、功能最科学,需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科学论证。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查清楚。查清地类是什么、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地类为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由权属单位实施复垦。

二是管得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拆后土地上有可能新产生的违法建筑,属地村要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拆后土地成为脏、乱、差场所。

三是用起来。配合属地政府对拆后土地利用制定方案,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土地,我们将及时供地,对涉及民生公益项目的,可依法采用划拨供地,对拆除出的零星地块,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可用于实施绿化、布置健身设施、暂时用于停车等公益用途。

保障房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问:在征地补偿中,不少省市已实行货币化安置,请问我市在这方面是否有新举措?

答:首先,根据省政府有关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要求,今年,我们调整完善了全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价,提高了对被征地村和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农民的安置补助费从原来的1.4万/人提高到1.6万/人。

同时,拓展了征地安置补偿渠道,在原村级留用地实施土地安置、物业安置的基础上,对越城区村级留用地实行货币化安置政策,货币安置标准按区域不同共分三档,档140万元/亩,第二档100万元/亩,第三档60万元/亩,让农民选择有更大的自主权。

问:今年绍兴民生保障房用地的情况如何?

答:保障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今年,我们提前筹划,积极争取,获得国土资源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指标1337亩,及时解决一大批急需重点的保障房建设用地,实现了保障房用地的“应保尽保”。

同时,我们加快保障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全年报批任务提前完成,完成供地1576亩,使建设项目得以尽快开工建设。

农村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建房难问题将得到解决

问:如今在农村有这样一个现象,许多农民一方面将原有的宅基地用来堆放杂物,一方面则是排着队地等待着新批土地建房。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此有何解决方法?

答: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部分农民进城工作生活,出现“离乡不离土”现象;二是部分农民建新不拆旧,形成新房建成、老房闲置情况。三是受新增用地计划限制,农村仍有部分无房户和危房户由于用地计划指标、规划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解决建房问题。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不超标”原则,通过先拆后建、承诺、保证金等制度来促使拆旧建新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探索有偿退出机制。通过以房换房、以房换钱、以房换租等形式,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逐步减少农村宅基地空置现象。

三是加大指标争取力度。对无房户和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情况。同时加大向省争取专项用地指标的力度,来保障农民建房用地到位。力争通过3~5年时间,全市农村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建房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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