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市《关于促进越城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近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正式启动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工作。
根据我市《关于促进越城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近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正式启动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工作。
今年2月15日至12月31日,个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在此期间网签并提交《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购买存量普通住房并提交《绍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国地税窗口高度重视,对经办契税业务的窗口进行合理分工,设立财政补贴绿色专窗,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答疑。凡符合条件的住房购买人,向契税窗口提供相关资料,窗口受理人当场对申请人资料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金额的准确性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在契税证上注明“2015年补贴已受理”字样,即可直接进入补贴支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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