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县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部署,即日起开始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我县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部署,即日起开始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高学历、科技领军、高技能人才;
2申请人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本县非公有制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县南明、羽林、七星三个街道辖区范围内无房;
二、租金标准
(一)租赁期限:长为五年。
(二)租金标准:人才公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12.5元/每平方米,租金价格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乘以租金标准计算,以年度为批次,五年实行统一标准,每年按比例收取,年为租金价格的25%;第二年为租金价格的40%;第三年为租金价格的55%;第四年为租金价格的70%;第五年为租金价格的85%。
三、房源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受理期限: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
2.受理地点:新昌县人才市场(新昌宾馆二楼)
3.联系电话:86029987 86025149
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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