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物业 > 正文

幼儿园成为住宅小区“标配”

诸暨日报  作者:陈少杰  2017-07-02 13:49

[摘要] 近日出台的《诸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幼儿园将成为我市住宅小区“标配”。

近日出台的《诸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幼儿园将成为我市住宅小区“标配”。

据了解,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按照《办法》规定,市发改、建设、国土资源、教育、财政、建管等部门及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需共同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

《办法》要求,配套幼儿园应选址于交通出入良好的区域,提供独立、安全、畅通的出入口,出入口须面向市政道路。同时,配套幼儿园应与小区其他用地明确界限,设置高度适宜的安全护墙,规模建议为6、9或12班制,原则上不超过15班。

对于新建小区设计规模达到800户或规划住宅建筑(地上)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的,要单独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以出让方式供地;未达到上述规模的零星建设住宅类项目,则可组团规划建设幼儿园,以划拨方式供地,由政府统一配建。

此外,《办法》也明确,承担幼儿园配建项目的住宅小区,免缴幼儿园配套建设差价。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也可免缴幼儿园配套建设差价。

值得一提的是,配套幼儿园招生将优先满足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按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